1.招标条件
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010902100312001的东侨科创服务中心(设计)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25】J100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其他方式,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侨科创服务中心(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工路东侧、团圆路南侧、油行溪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9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70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业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科技创新服务区建筑面积1107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开闭所,配电室、消控室及发电机房等);地下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停车库,人防设施,消防水池及泵房)。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共182个,非机动车位603个;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7145.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212.49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并配合委托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2.6.2.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配套建设绿化工程、道路、地面停车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等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边坡支护、电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环境工程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钢结构、装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线设计、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空调设施、绿化景观、智能化、绿色建筑设计、夜景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等相关内容)。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不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网(http://www.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0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但须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形式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6年5月12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招标文件涉及本条款内容不一致,请以此条款为准);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212.49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14.153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层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83867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57789
联系人:郑美玲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37010100100103127053408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监管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 8 楼,电话:0593-2990133
正式招标公告地址
https://ggzyfw.fujian.gov.cn/business/detail?name=%E4%B8%9C%E4%BE%A8%E7%A7%91%E5%88%9B%E6%9C%8D%E5%8A%A1%E4%B8%AD%E5%BF%83%EF%BC%88%E8%AE%BE%E8%AE%A1%EF%BC%89&cid=281401&type=GCJS